第一百零九章 大蟋蟀的歌 (第2/2页)
它的鸣音,与歌曲背景音乐的专业配音有所不同,更像是一个人吹口哨那般,哼出略显单薄的调子。
刷完牙的刘阿妹,跟着哼了几遍,看着还没放亮的天色,忽然觉今天浑身上下满是劲头。
她神速准备好早餐,然后一头栽进饺子工作室里,切切剁剁,揉揉捏捏,等秦旭爷爷奶奶手挽手出来遛弯的时候,桌面上已经摆放了往日两倍分量的饺子馅和面团。
人的精神状态,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办事效率的高低。
高昂饱满,做事一气呵成。
低落丧气,难免恹恹拖延。
刘阿妹能明显感觉到,自己今天的状态特别好。
做事非常麻利,包起饺子来,动作飞快,一会儿工夫,一排又一排白胖胖的元宝饺子,像复制粘贴一样,迅速占据了整个料理案台。
秦旭的父亲秦正洋也有这种感觉。
他比刘阿妹迟了半个多小时起床,在洗漱的时候,也听到秦旭房间传来的小调。
这个调子挺耳熟,好像街边店铺超市广场以前都能听到,但秦正洋平日一直喜欢婉转动人,深情清扬的乐曲,尤其是他年轻时的老歌,对现代年轻人那些节奏感强烈,热血激昂的歌曲,并不感冒。
可是今天大清早一听,秦正洋觉得这调子挺对胃口的。
他不懂的歌词,就跟着旋律,哼着哼着,仿佛青春重回,梦想燃烧,忍不住从书柜顶上搬出一本落满灰尘的笔记本。
笔记本还印着几颗红星,是四十年前的老款式,他还记得是十多岁的时候,秦旭的爷爷送给他的。
泛黄的纸业上,工整清秀的笔迹,写着一首一首他少年时创作的现代诗。
这些看起来或许十分普通的诗歌,秦正洋曾经在草稿纸上无数次修订,然后郑重抄写在笔记本上。
去年过年大扫除的时候,他还跟刘阿妹调侃,自己年轻时是典型的文艺青年,爱诗词如入魔,满心字斟句酌,就为了一句打动人心的诗句。
后来参加工作,这种小年轻的幻想,就逐渐消失了,或者说,尘封在内心深处。
现在翻开那些看起来青涩又冲动,发自肺腑的诗词,秦正洋仿佛又看到当年意气风发的自己。
听着不断传来的调子,秦正洋内心像经历一场重塑时光的惊骇风浪,而自己仿佛就是一页破浪行驶的扁舟。
他在平日备课的书桌坐下,背脊挺直,屏息凝神,拿起惯用的蓝色钢笔,在几十年前的老笔记本空白处,修订当年的诗歌。
第一首《朝阳》,是当年他与初中好友夜爬潮海市安剑山,站在山顶,看红日升起,霞光满天后,回家写下的长诗。
通篇诗歌,除了歌颂朝阳的光芒,就是抒发自己对未来的无限理想。
如今,曾经自认肝胆相照的好友,只成为行路陌人,而自己那些热血青春,只能被他用来每年大扫除,博老婆一笑的“傻兮兮”。
第二首《射雕》,第三首《倚天》,第四首《侠客行》,是他当年看港台武侠金大师的作品,被那豪情江湖所感……
秦正洋笔尖飞快跳动,已经形成个人风格的清隽行书,在诗词两旁的空白地方,写下自己的历经四十年的感悟。从事语文教学将近三十年,秦正洋的文字笔力,更见功底。
就算秦旭房间里传来的倔强小调已经停了,他依然没有从这种状态抽离。
他每修改一首诗歌,就如同回到当初写下这些文字的时间,清晰的记忆起当年让他提笔的感情。
当看到最后两首诗,秦正洋忍不住露出略带羞涩的笑容,这是他写给刘阿妹的情诗。
他想起当年,初见那个爽朗大笑的女孩,骤然心扉被打动,目光再也舍不得离开,心心念念中,全是她的美好和灿烂。
如今,二十多年眨眼过去,他们携手相伴,走过人生中最精彩的岁月。
秦正洋沉浸在无数的思绪和记忆中,写下最后一笔,然后不舍地合上笔记本。
此时,距离他拿出笔记本,也不过是两个半小时。
他站起来,觉得要将最后两首修改的情诗,给刘阿妹念一遍。
他打开卧室房门。
恰巧刘阿妹也满手白面粉走上来,她一抬头,看到满脸红光,眯着眼睛,傻笑看着她秦正洋,吓了一跳,脱口问道:
“啊呀,老洋你没事吧,是不是感冒了?”
秦正洋含蓄一笑,清了清嗓子,翻开笔记本……
三楼,精神百倍走到楼梯口的秦旭,听了两句,捂着胸口,带着他的小动物们,默默退回房间。
尼玛,大清早被老爹老妈撒了满地狗粮,这是什么事儿呀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