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七十章 两千万亩 上 (五千字大章,两更合一!) (第1/2页)
早晨,晨曦的光芒映照进来了,刺痛眼皮的感觉,让宋山睁开了眼睛。
映入他眼眸深处了,是一张精致的没有一点瑕疵的俏脸,虽然笼罩在修长的秀发之下,但是这种朦朦胧胧的感觉,更让人心动。
这就是他爱的两辈子的女人。
或许没有什么时候能比这一刻,让宋山更加有满足感了。
“谢谢你,再一次给了我机会,弥补我失去的遗憾,其实这一世,我真的已经很满足了,我也很幸福了!”
宋山双手环抱,用上了劲,把这道娇柔的身躯抱紧,轻轻的喃喃自语。
人活在这个世界上,都是在弥补遗憾。
他的遗憾,好像都在渐渐的弥补过来了,失去了爱情回来了,失去的事业回来了,失去的生活也回来了。
这时候,他不应该再奢望了。
可人这种动物,又是一种最奇怪的动物,他们永远都不会满足。
就如同现在的宋山。
明明知道,自己应该满足了,但是却始终有些东西,是放不下的,那个女孩子的身影会隐藏起来,但是不会从他的心底里面消失。
遇上方南衣,或许就是他这一世的劫。
但是不管如何,他不能伤害林夕,这个已经等了两世的女孩,不应该再为了他而伤心难过,她应该幸福。
“大早上了,你在胡闹什么?”
林夕被抱的有些紧,朦朦胧胧的醒过来,迷糊之中,娇嗔的问了一句:“现在几点了?”
“还早呢,你再睡一小会!”宋山轻声的说道。
林夕的小眼睛睁开了一丝丝的裂缝,看了一眼宋山笑呵呵的脸,然后没好气的别过去,可看到桌面上那已经指向七点半的闹钟一下子瞌睡虫就被惊醒了。
“都七点半了,你怎么不叫我啊!”
林夕慌忙的从床上揭开了身上盖着的丝绵被,穿着睡衣,跑了起来了,一边往这卫生间里面跑,一边叫着:“我昨天晚上都说了,今天早上八点钟的时候有一个早会了,我堂堂一个领导迟到了怎么办!”
宋山懒洋洋的躺在床上,撑着自己的手臂,托着脑袋,笑吟吟的看着这一幕,他特喜欢看着手忙脚乱的林夕。
这样的林夕,没有一点点高冷学霸的样子,更接地气一点。
“领导就是允许迟到的!”
宋山隔着门,笑呵呵回答。
“那是你,不是我!”
林夕在卫生间里面不满的嚎叫着:“你一整天不去公司都没有人说你,大家都知道你懒得要死,可我是一个公务员,我们能一样吗,我堂堂一个镇长开会带头迟到,早晚带坏风气,你让我怎么去面对领导啊!”
“要不咱们不干了,一个破镇长,整天让老于当枪使,辞职的了,以后我养你!”
宋山特别自豪的说这句话。
“滚!”
然后林夕给了她一个很响亮的声音。
很快林夕已经从卫生间里面走出来了,开始挑选衣柜里面的衣服。
一般的女孩子早上化妆保养品都会需要很长的时间,但是林夕不需要,一方面她天生丽质,另外一方面是因为宋山。
女人未必会对于相貌执着,但是对于留住自己年轻时候的相貌,那是绝对执着的,所以有人说过,女人的化妆品,孩子的玩具,那都是最好赚的钱。
对于梦成非这种年纪的人,可以用驻颜丹,因为她们虽然保养好,可其实已经过了黄金期,没办法继续养好了,只能一步到位,直接固颜。
可对于林夕这种年纪,作为养生大师宋山而言,根本不需要驻颜丹,只需要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,慢慢养,慢慢用自己的生命本能去巩固容貌,然后在想办法把自己的生命力给保持住,那就已经可以做到容颜不败了。
所以现在林夕每天已经根本不需要使用任何的化妆品,她的素颜,绝对能秒杀电视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明星。
而且往后几十年,都不需要什么化妆品。
“我快来不及了,早餐就在门口的烧饼档解决一下就行了,你就再睡一会吧,反正你也懒得要死!”
林夕在宋山面前脱下睡衣,直接换上了一套带着沉重色彩的工作衣。
宋山算是大饱眼福了,看的眼睛都不转一下,最后他打量着林夕的工作装,道:“媳妇,你应该去找你大姑子量身定制几套的工作服了,整天就一个色彩,看起来很有疲惫感啊!”
林夕的工作装都是很压抑的色彩的,这样有沉重感,但是相对于一个年轻女孩,显得有些老相。
“滚,谁是你媳妇啊!”
林夕瞪大眼睛,狠狠的刮了一眼宋山,在看看自己的工作装,女孩子都是爱美的,谁都不例外,一开始她还觉得自己这样能稳重一点,但是长而久之,始终有些嫌弃了。
宋锦做服装设计的,这她倒是知道,而且也比较欣赏她的作品,宋山就是一个模特摆在那里,他的每一套衣服,都是来自宋锦的锦绣工作室。
“是不是色彩太沉了,我也这么觉得!”林夕对着镜子打量了一下,然后道:“那等啥时候有时间,我给锦儿姐打个电话问问,看能不能设计几套工作服出来了!”
“和你大姑子别这么客气!”宋山笑了笑:“下班直接去她的工作室就行了,她最近好像没有什么秀!”
“什么大姑子,没嫁给你呢!”林夕撇了宋山一眼。
“那不是早晚的事情吗!”宋山乐呵呵的回应他。
“不和你瞎聊了,真迟到了!”
被宋山这么一耽搁,林夕的时间真来不及了,她背着公文包就冲冲忙忙出门去了。
“等等!”
“干嘛,我来不及了!”
“我要出差几天,这几天你自己好好吃饭啊!”宋山连忙说道:“别不把自己的身体不当身体!”
“出差?”
林夕这才停住了脚步,把小脑袋从门外给伸回来了,问:“你不是刚才从燕京回来没多久吗,怎么又出差啊?”
“就去看看新项目,不用两天时间!”宋山也抱怨的说道:“谁让咱丰盛的人不争气啊,要是他们多两人才,能掌控好项目进度,还需要我去看吗,我也不想去啊!”
“那行!”
林夕也不管他了,毕竟这么大一个企业的掌门人,怎么可能真能闲的发慌,做什么事情都要负责,而且他们还不是七老八十的时候,现在都是拼事业的时候,没有那种时时刻刻黏在一起的冲动,她嘱咐了两句,道:“你自己当心!”
说着就噔噔噔的跑了。
宋山叹了一口气,躺回去了。
有一个事业心强大的媳妇,也不见得是好事,你总会感觉,她好像比你更忙,那种滋味不太好受。
虽然他们不需要如同那些刚刚谈恋爱的痴男怨女一样,恨不得每一分钟都黏在一起,可这距离感太距离的,反而有些伤感情了。
躺在床上,宋山乱七八糟的想了一小会事情,大半小时时候才起来了,慢吞吞开始的洗刷,换上一套白格蓝色的休闲装。
然后才锁上门,骑上自己特别有标志性的铃木王,这铃木王当初就是老大宋江的,现在已经成为自己往返丰盛村和镇上的工具了。
该上班的时候,还是要上班的。
不过一路上还是招了不少非议,反正现在只要他出现在村里面,都会成为了话题,本以为这股八卦风刮一刮就过去了,但是明显宋山的话题更加劲爆,这都已经成为龙卷风了,估计没有这么容易能消停下来,就差全村都上场来谈一谈对渣男的想法了。
把车停在了楼下。
他正想着上楼去。
不过这时候,一头大笨狼突然出现,巨大的体型一下子成为了焦点,不过原始大楼进进出出员工,都已经对这一幕熟悉了,并没有叫喊起来了。
宋家的几个动物,鬼灵鬼灵的小白虎天赐,笨笨的野狼大笨,吊睛白额巨虎萌萌,金色的大鹰小金,一条号称宋山小温室的守护者,很少会出现的大蟒蛇……
不管是丰盛村的村民,还是员工们,都比较的熟悉,而且不会害怕,因为这些动物,很人性化的,从不会伤人。
“福娃?”宋山定眼,直接略过了大笨狼,而且看着大笨狼上小小的小福娃,连忙走上去抱住了小小人儿。
“小福娃,你怎么来了?”宋山问福娃。
“福娃想叔了!”
小福娃在宋山的怀中,昂着脑袋,一双小手还拨弄着宋山的头发,糯糯的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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