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三十四章剧透狗是可耻的 (第2/2页)
欧大鹏在医学方面毫无天赋,生意场上却是左右逢源,听说生意蒸蒸日上,可以说是日进斗金。
班上五十多人,到了最后,就属这个万年吊车尾的欧大鹏,在g市混的最好。
无怪乎一直有人说现在是一个“拼爹”的年代,话虽然说的悲观刻薄,却道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:寒门再难出贵子!
欧大鹏的留言,洋洋洒洒上百字,大意就是毕业之后,同学们各奔东西,许久不见,甚是想念,准备自己掏腰包开一个同学会,让大家伙凑在一起,叙叙旧,人在外地的,不来也就罢了,如果是在g市工作的人,就一定要赏脸光临。
留言最后,是这次同学会举办的时间和地点:星期天晚上七点半,白天鹅大酒店加州房包厢。
这个留言发出之后,就如同一个神秘的符咒,唤醒了那批潜水的同学,一个个争先恐后紧跟着留言。
短短不到一分钟的时间,就有二十多个人回话,表示一定到场,自然不忘恭维几声欧大鹏。
同学们的集体诈尸,就像是一大波僵尸狂涌而至,郑翼晨看了之后,心下好笑,听到举办的地点是五星级的大酒店,这些人当然要眼巴巴凑上去蹭吃蹭喝,这种机会毕竟是难得一遇的。
郑翼晨有些犹豫,不知道是去好,还是不去好,这些同学除了个别几个交情深厚,其余都是趋炎附势之辈,不见也罢,就算见了也只是打招呼的交情而已。
再者,郑翼晨出来工作大半年了,也知道所谓的同学会,并不是简单的叙旧聊天,而是一个炫资历,炫地位,炫财富的小小名利圈,他对这些事情,实在是很反感。
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,突然间有一个备注名字为“黄展”的人发了一条信息:翼晨呢?怎么不出声?我记得他是在g市工作的。
郑翼晨看到这个名字,嘴角划过一丝淡笑。
发话的人,是他们班的班长,为人老实和气,十分随和,从小就患有小儿麻痹,走路时步态蹒跚,可以归类为残疾一类。
读大一时,郑翼晨有一回晚上和他一起去图书馆学习的途中,突然间腹痛如绞,连路都走不动。
黄展二话不说,直接弯腰背起郑翼晨,一瘸一拐,从图书馆一路背到校医门诊,途中还经过了一道拱形天桥,好几次险些摔倒。
当晚,郑翼晨在门诊打完点滴,第二天就活蹦乱跳了,黄展脚踝受力过重,足足肿胀了半个月才完全消肿。
这份恩情,郑翼晨一直记在心上。
等了一分多钟,黄展见没人回话,又发言说道:看样子是没在线,我打电话叫他。
郑翼晨心头一热,这个班长,还是一副古道热肠啊!
他十指敲打着键盘,赶紧发言回话:班长,我在呢!星期天我一定准时到达。
黄展发了一个露齿大笑的表情:哈哈,太好了,那我们哥俩到时候就好好聚聚,不醉不归。
郑翼晨:一定,一定,到时候见面再详谈,我现在有些急事要忙,先下线了。
黄展回了一个微笑招手的表情:再见。
郑翼晨关掉qq后,正巧李轩也打完了电话,嘴上挂着一丝暧昧的微笑,走进房间问道:“怎么不看球赛了?”
郑翼晨收拾桌面,白了他一眼:“拜托!早就看完了。”
李轩一脸不忿:“太过分了,居然按暂停键,等我回来一起看。”
郑翼晨报以一个轻蔑的笑容:“谁叫你聊电话聊那么久?不肯为篮球而牺牲,你这辈子注定看不完一场完整的球赛!”
“好恶毒的诅咒。”李轩眉头一扬,“不怕,我再打开那个视频,接着看就是了。”
他为自己的机智振奋不已,拍手大乐。
郑翼晨接下来的一句话,让他的笑容霎时间凝结住:“火箭队输了,林书豪致命失误,断送好局!”
李轩气得身子抖如筛糠,伸出颤抖的手指戟指郑翼晨:“你……你居然剧透?好好的人你不做,你去做剧透狗?”
郑翼晨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:“嘿嘿!如果能让你添堵,我做一回狗,又有什么所谓呢?”
他说完,似乎还嫌自己的话不够煽动力,学小狗汪汪叫了两声。
李轩借着一股酒劲,舞动着拳头冲向郑翼晨,厉声喝道:“太嚣张了!分明欠打!”
郑翼晨摆好架势,悠然说道:“来啊,我就当是饭后的消化活动。”
大喝声中,两个人缠斗在了一起。
罗宾迈着优雅的步伐,从窝中经过房间门口,看到惨烈的战局,伸出猫爪捂住双眼,不忍目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