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三章 牛马不及 (第1/2页)
“有没有受伤?”
李宽关切地询问武珝,见她将头埋得很低,也不回话,心急之下直接伸手捧着武珝的脸,刹那间李宽尴尬的不知该说什么才好,缓缓地就将她放下,武珝面色如潮,久久未能平复内心的激荡。
古时将十二岁少女称为“金簪之年”,十五岁为“及笄”即为成年,眼下武珝已经十二岁,再过三年她便成年,到了适婚年纪。据《周礼》记载曰:“男子三十而娶,女子二十而嫁!”
纵然过了时间也不得超过三年,再晚不出嫁便视为违法,均要加倍服徭役,而且赋税也会增加。随着战争年代人口锐减,国家急需增加人口,便将男女成婚的年纪降低:男十五六岁、女十三四岁便可成婚。
纵然是盛唐时代也不例外,武珝再过两年她便可出嫁,她知道的远非现代的同年龄女子要多得多。对于李宽而言她还是青春活泼的少女,对于武珝而言则是恰恰相反。
谁家女子不怀春!
李宽自知越礼,也不知该如何解释,两人再次相顾无言。李宽走到哪里,武珝跟到哪,生怕跟丢了似的,李宽尴尬的走在前面,张冲、冷锋走在两旁将武珝护在中间。
由于之前的教训,李宽也不敢再继续走在人群中,只得在人少的地方行走。即便如此旁边的人也不少,每个铺口都有单独的档口,就像是长安城的各大坊一样以围墙围住,彼此间又有门可以穿行。
李宽在各个奴隶贩的摊位面前走过,而且每个铺口都有地界,各家铺口不得随意踏入他人地界,尤其是奴隶必须待在自家铺口内。如果进入他人地界轻则挨打一顿,重则被杀。
奴隶在这里就是任人窄割的对象,不论男女老少都是同样的对待,他们不允许反抗,违者直接被杀,连带着自己的亲人也一并斩杀。此乃大唐律法规定,奴隶主有权任意处罚自己的私有奴隶。
在奴隶市场上贩卖的奴隶都是私有奴隶,官有奴隶不得在市场上买卖,相对而言官奴的待遇要比私奴好得多。根据唐朝现行的律法规定,官奴多是没有户籍的罪犯及家眷。
官奴由尚书省的刑部都官负责监管,要是发生奴仆的官司也都是由他们处理。官奴通常被安放在司农寺,并由都官监管,要是各个行宫等部门需要奴仆则由司农寺统一安排。
但是一些不听话的官奴或是皇帝赏赐给臣下或官吏的官奴,都会成为私奴。如果私人想要拥有官奴,也可以前往司农寺购买,不过官奴不进奴隶市场买卖,而且官奴每年多是从事手工业或是农业活动,所以律法规定给予官奴衣服粮食,还由太常寺出钱看病吃药。
私奴则是多是由贫苦养活不了的贫民卖身为奴,或是父母将子女卖了换钱,也有的是被强逼为奴,至于昆仑奴、胡奴等大部分都是战俘或是被逼成为奴隶,而私奴的生死大权全在主人手中,就算是打死也不会追究责任,没有任何的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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