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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 远航:英属印度

第四十二章 远航:英属印度 (第1/2页)
  
  英属印度殖民地,孟买……
  
  没错,就是那个东方大魔都的孟买!!
  
  这座城市是目前整个南亚次大陆,最繁华的商业城市,这里有全世界最丰富的商品,甚至因为地处印度,依托廉价的印度劳工,甚至卖的东西,比伦敦还要便宜。
  
  在孟买街头,看到最多的不是那些殖民地统治者英国人,而是包着大头巾的锡克人,他们是英国人在印度最信赖的手下。
  
  多数锡克人从事安保,警察之类的工作,拿着一个粗壮的警棍,留着大胡子,一看就是英国人的打手。
  
  除此之外,在孟买最多的就是那些印度各地王公的豪宅,这些印度王公,作为印度地方的实际统治者,而他们地方上单调且贫穷的生活,并不能让他们的消费欲望得到满足,如此,孟买就承接了这一任务。
  
  锡克人,印度王公,如果再加上实际的统治者英国人,那么就会构成一个金字塔形状的阶梯。
  
  最顶端是殖民者英国人,第二层是各地的王公,也就是所谓的包税人。(英国在印度很多地方实行包税制,把税包给地方强势人物或王公贵族,他们拿到钱,分一部分给英国,这也是大英帝国能够统治印度一直到二十世纪中后期的主要原因)
  
  而承担金字塔顶端的就是那些印度低种性人口,这些人就是大英帝国发展,最好的养料。
  
  这些印度低种性经过几千年种性制度改造,已经不是人了,而是奴隶,是牲畜。
  
  要不然英国人也不会说出,只要还有一个印度人,大英帝国就不会投降的话。
  
  整个英属印度,既是英国的人口补充地,又是大英帝国的棉花产地,甚至还是红茶的来源地。
  
  甚至英属印度贡献的税收,十个加拿大,南非都比不上,这也是为什么后来要对付沙俄的原因。
  
  因为沙俄在中亚是扩张,已经威胁了大英帝国最重要的殖民地,最璀璨的殖民地,印度!!
  
  而且印度下方就是东西方链接,最重要的海域,印度洋。
  
  而印度洋过去,就是至关重要的马六甲海峡。
  
  可以这么说,如果哪个国家要动加拿大,甚至是南非,大英帝国都可以和对方谈一谈,甚至如果实在搞不定,还会考虑卖掉,但是印度,那是英国把伦敦卖掉,也要保住的地方!!
  
  是大英帝国,真正的龙兴之地!!
  
  有印度的英国,和没有印度的英国,那是天壤之别的。
  
  有印度的英国,掌握着这个世界三分之一的人口和财富,没有印度的英国,那就是二流国家,甚至到了后世,还在往三流下滑。
  
  有了印度,大英帝国的海军就有了最好的扩充理由,和最有力的军费,甚至在英国的外交战略中。
  
  印度一直都是仅次于欧洲,甚至除了英吉利海峡那一块,印度比其他欧洲地区都重要。
  
  美国独立,英国人可以安慰自己,就是一群刁民,姑且算了。
  
  历史上印度暴乱几次,英国就镇压几次,根本没有缓和的余地。
  
  印度如此重要,以至于在龙武七年的时候,汉国舰队穿过印度洋都受到了警告和监视。
  
  甚至汉国只是在兰芳布局,就让英国人格外的警惕,把汉国也纳入了潜在威胁印度的名单。
  
  印度就像是大英帝国殖民时代最璀璨的明珠,是大英帝国荣耀时代,最好的见证者。
  
  如果没有印度,大英帝国日不落帝国的荣光,都要落寞不少。
  
  印度就是英国的命根子,谁碰,英国人都得翻脸,法兰西也好,沙俄也罢,甚至哪怕是远在美洲的汉国,如果敢打印度的主意,英国人也会毫不犹豫联合逆子美国,先把汉国整死。
  
  甘地为什么能得到英国人的尊重,不还是他搞非暴力,不破坏英国人在印度的统治。
  
  这才是最重要的,假设甘地不搞非暴力,而是直接暴力,早就不知道死到哪里了!!
  
  一句话,搞其他地方可以,搞印度不行!!
  
  …………
  
  孟买城,一座充满英式风格的城市,城市有大量的英式,以及欧式建筑,以至于那些洋葱头真神教寺庙,以及那些摆着各种奇怪神祇的印度神教,都看起来那么突兀,就好似它们不该出现在这里一样。
  
  而在这座城市内,其中有一样东西,让白二文很惊讶,那就是三轮自行车,也就是在兰芳坐过的突突车。
  
  在兰芳的时候,他就坐过这样的车,后来在越南和暹罗都再也没有见过,直到前段时间抵达英属马来亚,才在槟城看到这样的三轮人力自行车。(也就是海峡殖民地,包括马六甲,后世的新加坡)
  
  但是滨城毕竟有大量的华人,哪怕刚开始有些突兀,后来也就习以为常了,但是印度不一样,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文明,完全陌生的地方。
  
  在白二文的脑海里,有关印度的记忆是什么,是那个据说扔尸体的恒河,是那些味道还不错,但是气味很重的咖喱,是那些包着洋葱头的印度水手。
  
  总而言之,在白二文看来,印度和汉国,就像是两个不同的平行世界,给人一种风马牛不相及的感觉。
  
  但也正因为如此,白二文才越发感到好奇。
  
  后来一问才知道,汉国出产的商品,尤其是自行车在印度很好卖,尤其是那些有钱人,高种姓,最喜欢的就是让家里的仆人骑着三轮自行车,带他们到处闲逛。
  
  在这些高种姓看来,使唤人,可比使唤牲畜,强多了。
  
  除此之外,像兰芳,以及蓬莱省出产的水果罐头,在这里也很受欢迎,甚至某些印度高种姓家庭,有新鲜水果不吃,非要吃罐头。
  
  美其名曰,制作好的更健康,更接近湿婆神。(印度至高神)
  
  而当白二文知道这一消息后,也只能发出阵阵他不理解的笑声。
  
  而在孟买城逛了几天后,白二文得出了一个结论,那就是想在这里赚钱,最好的办法就是赚那些高种姓的钱,因为低种姓根本没有钱。
  
  在整个英属印度,财富基本集中在地方王公,也就是土邦手里,因为数百年的积累,他们甚至比英国还有钱。
  
  而赚这些人的钱,可比赚那些低种姓奴隶的钱,好赚多了。
  
  以至于白二文在逛了几天孟买之后,立马把印度纳入了自己的发财计划当中。(一个异想天开的计划,白二文试图搞一个跨国集团)
  
  …………
  
  “老白,别睡了……”
  
  “别睡了!!”
  
  房间内,罗大牛把白二文一巴掌拍醒了。
  
  “啊,几点了!!”白二文摸着脸,从床上上,爬了起来。
  
  刚刚他正在梦见自己,发展了一个横跨美,亚,欧,三洲的商业帝国。
  
  左手搂着洋妞,右手搂着勋贵家的小姐,旁边还有人奉承自己是百年难得一见商业天才,是这个世界上,最有钱的人,比皇帝还有钱。
  
  直到这个梦被罗大牛一巴掌拍醒!!
  
  “你怎么了,你忘了今天是最后一天了吗??”罗大牛看着床上爬起来后,半梦半醒的白二文,没好气的说道。
  
  “妈的,把这事忘了!!”白二文听后,立马起来穿衣服,其中一件衣服还是昨天新买的,花了他不少钱。
  
  “现在干嘛??”等白二文穿好衣服后,罗大牛对其询问道。
  
  “干什么,还能干什么,先吃饭!!”白二文把外套穿好后,拍了拍罗大牛的肩膀,没好气的回答道,“走了,还愣着干什么??”白二文把还有些蒙的罗大牛拽了出来。
  
  “我说,都最后一天了,我可不想再吃那些印度菜了,妈的,上次吃了那个什么炸球,沾了那什么绿油油的毒水,一直从前天拉到昨天晚上,到现在肚子还不舒服呢!!”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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